要如何申請 ▪︎ 印鑑證明▪︎ ?交給別人安全嗎?
- 高雄傳立代書團隊|服務評價第一
- 2024年9月18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已更新:2024年10月28日

Q:印鑑證明是什麼?
A:印鑑證明由戶政事務所核發,需民眾攜帶登記時的印鑑章和身份證正本申請,這份公文書對外具有公信力,能夠證明印章的唯一性和正版性,確認文件是經過本人同意的。此制度讓印鑑章不僅是個人簽名的替代,也是一種法律上的身份證明。
Q:印鑑證明要如何申請?#印鑑證明
A:第一次申請印鑑證明時,需先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登記後有了印鑑卡才能委託他人幫忙進行印鑑證明代辦。
▪︎ 需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印鑑章】
▪︎ 登記完竣後,日後如需申請印鑑證明,可由您本人填寫委託書,註明印鑑證明申請份數及使用目的,將您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印鑑章正本、填妥簽章之委託書】交受委託人代為申辦(仍需至您的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受委託人並須檢繳驗國民分證正本。
Q:去哪裡辦理印鑑證明?
A:申請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原則上須本人至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
Q:印鑑證明可跨縣市可以申請嗎?
A:目前沒有辦法!
▪︎ 2024年目前法定規定:
目前僅台北市、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屏東縣可在「市內」跨區申請印鑑證明,其餘縣市皆要回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 如已被除籍(例如出境2年以上),須至除籍前戶籍地的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及請領印鑑證明。
Q:印鑑證明可否代辦? 當事人在國外可以委任他人辦理印鑑嗎?
A:一、可以委託辦理,當事人得委任他人向出國前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二、當事人在國外委任他人代辦印鑑,「受委任人」應攜帶:
▪︎ 國民身分證、印章。
▪︎ 委託人所出具委任書或授權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駐外使館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書明授權何人、事項及份數),其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並應載明授權事項(辦理印鑑登記、變更、廢止、印鑑證明)及申請用途與份數。
▪︎ 受託人最後再將攜帶驗證後的委託書正本及委託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印鑑章及受託人的身分證正本至戶政事務所代理委託人申請印鑑登記、請領印鑑證明。
Q:印鑑證明有時效性嗎?
A:依據「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第4點第2項:「戶政事務所於有效期間內核發之印鑑證明,其使用期限及效力由各需用機關(構)自行審認。」
▪︎ 地政事務所不動產過戶,一年內有效
▪︎ 金融機構或證券公司辦理繼承,原則上三個月內有效。
▪︎ 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三個月內有效。
Q:印鑑章遺失怎麼辦?
A:印鑑遺失或毀損,應填具印鑑變更登記申請書或印鑑廢止登記申請書,辦理變更或廢止登記;辦理變更登記者,應另填具印鑑條並繳交印鑑章。
Q:未成年的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如何辦理?
A:
▪︎ 未成年人須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辦理。
▪︎ 法定代理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未成年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入國證明文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印鑑章,向未成年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 子女由父母共同監護時,父或母無法共同辦理時,應加附他方未到場者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委任書或同意書(他方親簽)。
Q:印鑑證明的用途有哪些?
A:關於不動產用途如下
▪︎ 不動產登記
▪︎ 不動產抵押設定、塗銷及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
▪︎ 法院公證、提存
▪︎ 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 銀行保管箱承租人死亡,繼承人申辦繼承
▪︎ 金融機構存戶死亡,繼承人辦理存款繼承
▪︎ 不限定用途
如果不知道要申請哪一種用途,可以直接申請撥電話給我們諮詢,或是
"不限定用途"或"不動產登記"任何目的都可以使用,但使用時必須要非常小心謹慎,建議了解您申辦的目的在辦理比較好!
Comments